各部门、单位:
根据近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的通知》(苏财规〔2020〕19号)要求,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的省级预算单位整体预算和项目预算均要开展绩效监控,省财政厅将对2022年上半年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监控核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报要求
1.如实汇总统计绩效目标执行数据。请相关填报部门按附表《盐城工学院2022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和《江苏省省级项目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中设定的绩效目标,收集整理截至6月30日的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填报半年实际执行值。附表中填报部门如有两家及以上的,请分别填报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绩效目标值,待正式上报时由财务处统一汇总。以下部门需另外填报《江苏省省级项目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其他部门只需填写《盐城工学院2022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
序号 |
部门(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1 |
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
学科建设及科研经费支出 |
2 |
人事处 |
引进人才及人才工程经费 |
3 |
实验设备处 |
专用设备购置及维保费 |
4 |
后勤集团 |
校舍维修改造专项 |
5 |
国资处 |
行政设备购置及维保费 |
6 |
财务处 |
化债及待建专项经费 |
7 |
财务处 |
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专项 |
8 |
图书馆 |
图书资料购置 |
9 |
后勤集团 |
物业管理专项 |
10 |
后勤集团 |
大型修缮及维修专项 |
2.认真分析绩效监控信息。各部门、单位应将半年指标实际执行值与半年计划目标值进行比照,判断目标运行是否正常,如果偏离较大,要对偏离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测,同时在《监控情况表》上如实填报。
二、工作要求
1.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评价已纳入江苏省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将作为2022年省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评分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内部具体预算执行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本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本年预算资金拨付、下年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各部门、单位填报的《盐城工学院2022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和《江苏省省级项目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纸质盖章签字版请于2022年7月1日前提交财务处薛斯炜,联系电话:88168102,电子稿请发邮箱378420571@qq.com。
3.附表《盐城工学院2022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和《江苏省省级项目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将发送各部门、单位填报人QQ或邮箱,请到时予以查收。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