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敦荣,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
高等教育普及化不只是高等教育的问题,而且是整个教育系统的问题。高等教育普及化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都高度相关,是高质量教育体系的一个根本点。实现了高等教育普及化的教育体系才是高质量的教育体系。自2019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0%以后,未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将始终处于普及化进程之中,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跌出普及化阶段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此,关注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探讨普及化高等教育发展问题,是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者肩负的时代责任。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上升,高等教育普及化问题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不少学者对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总体而言,现有研究尚处于初步探讨阶段,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非常有限。高等教育普及化是一个非常广阔的、内容丰富的研究领域,在高等教育精英化、大众化发展阶段探讨过的问题,在高等教育普及化大背景下均可再思考,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一、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动力
从世界整体高等教育发展情况来看,现在关于高等教育发展有完整统计资料的国家共计195个,其中,76个国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0%,就规模而言,实现了高等教育普及化,占比超过195个国家的1/3,且绝大多数是发达国家。可见,高等教育发达与否,与社会经济发达程度高度相关。迄今为止,尚未出现国家社会经济高度不发达,高等教育却进入普及化阶段的现象。
高等教育已进入普及化的国家,普及化程度亦有高低之分。笔者将高等教育普及化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等三个阶段,其普及化水平依次为65%以下、65%—80%、80%以上。目前,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位于高级阶段的国家有26个,充分说明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可达到80%、90%甚至100%。为什么要让如此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普及小学、初中教育可以理解,高等教育需要普及吗?笔者认为,高等教育向普及化发展主要缘于内部动力、外部动力的相互作用。
(一)内部动力:激发受教育者的求学意愿
高等教育普及化需要更多的生源,受教育者的求学意愿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一动力。这个动力可能受到外部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意愿毕竟是人内在的一种心理倾向,高等教育的生源主要来源于中等教育毕业生,中学毕业生的求学意愿还是属于教育内部的事情。
我国高等教育在规模上迈入了普及化的门槛,完成初中级阶段的普及化任务,向高级阶段发展,需要更多的生源。现在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高考录取率已经很高,达到85%以上,如果没有更多的人参加高考,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是不可能的。实际上,就高等教育净入学率看,我国可能还只有40%左右,60%左右的适龄人口没有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为这部分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一定程度上,高考录取率可以反映高等教育生源的求学意愿,报名人数不踊跃,是不是适龄人口的求学意愿不高?这个问题要做具体分析,要有调查研究。
就适龄人口而言,高中毕业上大学是一条必由之路,除非毕业生没有意愿。当然,如果制度限制了,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我国高中教育普及化程度不低,已经达到90%以上。我国高中教育由两股道构成:一股是普通高中教育,一股是职业高中教育。初中毕业生通过中考以后,一部分人去普通高中,另一部分人去职业高中。长期以来,上普通高中就可以参加高考,上职业高中就直接就业。近年来,职业高中毕业生可参加职业高考,但这个口子很小,只有很少的职业高中毕业生有机会。这样看来,参加高考的考生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大多数没有机会参加高考。激发受教育者的求学意愿主要是激发职业高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意愿。根据我的理解,职业高中学生深造求学意愿主要受到了两个问题的约束:第一个是高考政策对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开放度。只有更开放的高考政策,才能激发更多职业高中学生上大学的意愿。第二个是职业高中的教育水平和质量。职业高中的教育水平和质量不高,学生对职业高中的学习不感兴趣,对未来的学习不抱希望,这个问题值得重视。必须提高职业高中的教育水平和质量,让学生对学习感兴趣,对学习充满期待,这样他们才会有继续求学的意愿。
学生的求学意愿靠谁来激发?学生自我激发非常重要,如果学生自己没有意愿,其他的条件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学生自我激发需要有一些条件。党和政府非常关心青少年的发展,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是党和政府孜孜以求的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解决制度问题需要党和政府有更大作为,改革相关的不合理的制度,开放职业高中参加高考的权利,打通全体适龄青年进入高等教育的通道。激发学生的求学意愿,教师可以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教师的工作就是服务学生、培养学生,帮助学生成长,让他们走向社会成为对社会有意义的人。古人讲,有教无类。教师要有一种信念,接受教育的人越多越好,学生接受的教育越多越好。让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工作者应有基本信念。教育能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能够让人更完美、更完善、更有益于社会,更能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这是教育的基本价值,也应当是高等教育工作者坚定的信念。
经验表明,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的内部动力源于求学者的意愿。我国高等教育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正是内部动力的不断激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生源,保证了高等教育发展对生源的需要。进一步激发内部动力是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的重要条件。针对我国高等教育潜在生源的变化,解决中等教育有关制度和质量问题,是激发普及化高等教育发展内部动力的现实要求。
(二)外部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高等教育有显着的经济功能,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很多国家通过立法和各种财政行政手段,鼓励和支持发展高等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发展得以实现的根本动因可能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包括个人愿意接受高等教育,很多人也是抱着经济目的。这就是说,在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的时候,我们丝毫不能忽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经济效率的提高离不开技术的进步,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更新是技术进步的结果,技术的进步是高等教育所培养的人的杰作。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需要掌握了先进技术的人来操作,接受了高等教育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是经济效率提高的基本保证。因此,发展高等教育、实现普及化,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从相关国家的情况看,普及化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密切的正相关关系,所有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发展都进入了普及化阶段,普及化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多更高水平的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来讲,40多年的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尽管经济总量上去了,达到了世界第二的水平,但经济社会发展质量还不高,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还不强。转型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这一新需要不仅需要高等教育培养质量和水平更高的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而且要求高等教育培养更多人才。因此,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每个社会个体都有生活的需要,青年人有工作、有收入,才有生活保障。为了工作、为了生活,青年人会自觉萌发接受高等教育的意愿,这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动力。在经济社会,衡量个人价值指标之一是经济地位,青年人谋得好职业、好工作,才能解决生活问题,并彰显其社会价值。这为众多家长和民众所认同。有学者提出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的受教育水平对受教育者的人力资本有重要影响,受教育水平高,人力资本更大。正因为如此,20世纪后半期以来,因为技术在经济社会产业的广泛应用,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巨大需求,不仅如此,接受高等教育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回报。这也直接刺激了社会各行各业在职人员接受高等教育或继续教育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更大的经济回报的双重影响,导致了世界高等教育在20世纪后半期的快速发展。新世纪以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广泛而深层的应用,不仅创造了更多的工作机会,还为从事信息和网络工作职业的青年人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待遇。高等教育发展藉此更上层楼,普及化发展步伐加快,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潮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也证明了外部动力的重要影响。在我国经济发展需求不旺的时期,高等教育发展步伐缓慢,直到世纪之交,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仍处于精英化阶段。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走上了快车道,在一个时期甚至保持了高速增长,经济生产发展对管理和生产技术人员的受教育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等教育发展有了更可靠的经济社会基础,高等教育发展也进入了快车道。曾经甚嚣尘上、影响深重的读书无用的社会心理被经济高速发展的洪流冲散了,青年人对高等教育的渴求被唤醒了,民众对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期望被激发出来了。在上述双重动力的作用下,我国高等教育在短时间内完成了从精英化向大众化再向普及化的过渡。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惯性和已经激发起来的民众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渴求,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速度不会太慢。如果要保持普及化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外部动力还是有空间的。这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变到更加依赖高新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壮大将对普及化高等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特征
普及化高等教育不同于大众化和精英化高等教育,这种差异不只是表现在受教育人口的数量上,还表现在很多其他方面。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只是刚刚开始,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我国高等教育仍主要表现为大众化的特点。只有普及化高等教育得到了比较充分发展之后,它的特征才能比较典型地表现出来,才能为人们所观察和感知。尽管不能直接观察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的特征,但通过对较早进入普及化阶段国家高等教育特点的研究,结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可以预计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可能具有的主要特征。
(一)规模大
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直接结果是社会在职人员中接受了高等教育人口的比例将得到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深度发展将直接面对两大群体:一是60%左右的适龄青年人口,二是9亿多劳动年龄人口中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中青年人群。这两大群体的总人数都是十分庞大的,如果他们中有一定比例的人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那么,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还将有较大增加。
根据教育部统计公报,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为4183万人。根据我们的研究,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不断推进,高等教育在学人数将逐步增加。预计到2030年前后,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65%,高等教育在学总人数将达到5000万人以上,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仍将领跑世界。届时我国将新增1亿以上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劳动人口,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中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数将达到3亿以上,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将达到一个新水平。
据统计,我国现有高等教育在学人数居世界第一位。在世界195个国家中,高等教育在学总人口达100万人以上的,有35个国家。其中,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1000万人的有3个国家,除我国外,还有印度和美国。印度高等教育在学总人口位居世界第二位,约为3000万人;美国居第三位,约为1900万人。从未来发展来看,有可能超过我国的只有印度,其他国家包括美国,因为其总人口数量有限,都不可能超过我国。印度在可预见的将来,其高等教育在学总人数超过我国并非易事。所以,我国普及化高等教育是超大规模的,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实践前无古人,需要我们积极而稳健地探索,以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之路。
(二)重公平
高等教育由精英化走向普及化的发展过程,在于逐步让所有适龄人口均接受高等教育,这是公平特征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国仍有一部分人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这部分人群大致分为三类:(1)仅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他们当中大多数毕业后选择直接就业。(2)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学生。(3)因自身原因,如患有残疾等没有机会接受完整基础教育的学生。如果从地域分布来看,以上人群中大多数处于偏远农村贫困地区。未来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主要任务是如何解决这些人群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以满足他们接受高等教育需求彰显普及化高等教育重视公平的特征。公平程度越高,高等教育越发达。
(三)个性化
高等教育发展进入大众化阶段后,高校生师比往往会不断上升。高等教育就学人口的不断扩大,意味着学生的构成越来越多样,学生个体的教育需求、学习兴趣差别越来越大。普及化更增强了高等教育内在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学生的个性差异会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人才培养应当全方位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这就意味着普及化高等教育将是个性鲜明的教育。
高等教育的个性化首先表现为满足学生需求成为办学的最高准则。在普及化阶段,“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这三个“一切”将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尽管关心爱护学生、以学生为本等教育理念长期作用于高等教育,但办学中知识本位、社会本位的现象还是比较明显的,学生常常被置于被动的被教育者、被管理者地位,他们的个性特征得不到尊重,教育教学制度和过程常常把学生作为某种“器物”来塑造,真正触及他们需要的教育非常不足,更少触及他们的心灵和精神。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不能见物不见人,要将学生置于教育的中心地位,将学生的需求树立为人才培养的航标。这既是一条基本的教育原则,又是普及化高等教育的基本宗旨。
办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等教育,是党和政府政策的基本导向,也是高等教育实践的根本遵循。从学生需求出发,发展富有最大包容性和弹性的高等教育,满足千差万别的受教育要求,是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如果用难度来衡量不同阶段高等教育发展的话,普及化阶段的难度是最大的,因为普及化阶段的个性化要求更突出,也更不容易满足。正因为如此,普及化高等教育的意义非比寻常。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真正从本质上而非仅是形式上实现普及化。
(四)多样性
普及化高等教育不仅要满足个性差异显着的受教育者的需要,而且还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两重需要有交叉重叠,更有差异,它们同时作用于普及化高等教育,将高等教育的多样性推高到极致,从而使高等教育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多样性不是普及化高等教育所独有的特性,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过程就是一个多样化的过程。就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而言,大众化是20世纪后半期的主要趋势,尽管这个时期是社会变化不断加剧的时期,但与新世纪以来相比,不论从知识和技术的更新速度还是产业升级换代频率来讲,都是人类前所未有的。正是这一巨变催生了世界高等教育普及化趋势的加速推进。据统计,2000年以前,世界上只有20个国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0%,但2000年以来,又有56个国家加入了高等教育普及化的队伍。可以想见,未来一个时期,还会有更多的国家高等教育发展将向普及化进发。
普及化不只在入学人数的增加导致毛入学率升高,更在于高等教育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一个显着表现就是形态的多样化。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越高,其形态就越多样,这是高等教育适应学生和社会双重需要的应对之变。多样化首先表现在高等教育机构的多种多样上,不同的高等教育机构满足不同的教育需要。当然,也有传统的高等教育机构改变自身的形态,或者发展新的形态,以适应新的教育需要。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会带来高等教育的多样性。
多样性还表现在高等教育质的多样性及其差异化上。就质的规定性而言,高等教育原本是一个具有高度一致性的事业。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这种质的规定性会随着需要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比如,最初高等教育主要通过传授普通知识,培养有知识的人,在知识和技术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产和生活以后,技术的应用性需要在高等教育中得到重视,这样,在普通知识教育的之外,又发展起了应用技术教育,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满足社会各行各业对技术人才的需要。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质的规定性还表现在分层分类上,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不只有量的比例和结构关系,更有质的差别。这些质的差异更凸显了普及化高等教育满足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双重需要的适应性。
(五)有质量
普及化不是无质量底线的高等教育发展。普及化是有质量的高等教育发展,这是它的生命力之所在。普及化不是不要质量,不是低质量,它不必然带来质量滑坡。普及化的基础是多样化,没有多样化不可能有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的发展。多样化的高等教育之间有共性的部分,也有差异的部分,共性部分有共同的质量标准,差异部分也有不同的质量标准。这样看来,多样化高等教育之间的质量标准是存在差异的。如果用一个标准来衡量普及化高等教育,很可能得出一部分的质量是低质量的,或者说是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这样的高等教育质量观不符合普及化发展需要,这样的质量要求也是不合理的。不符合统一质量标准的高等教育未必是没有质量的,也未必是低质量的。普及化有自身的质量观,这种质量观可能与传统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存在差异,但它更具有包容性,它不仅包括了传统的高等教育质量观,还包括了适应大众化和普及化发展要求的质量观。从根本上讲,普及化的质量观有两大基本含义:一是符合普及化高等教育受众的需要;二是符合社会生产的需要。只要能够满足这两大需要的高等教育,都是有质量的。
如果一定要用高低来衡量的话,有质量既包括高质量、高水平,也包括一般质量和一般水平。前面讲普及化高等教育是个性化的,个性化即差异化。不同的高等教育受众对教育质量的需求不同,尤其是当普及化不断推进的时候,越来越多的那些在传统标准下不可能入学的社会人群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无论学校、教师和他们自身多么努力,他们都不可能完成传统高等教育的任务,而且传统的高等教育也不符合他们大多数人的需要。他们对高等教育有自己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高等教育质量和质量标准不是恒定的,它应该根据高等教育受众的不同特点进行调整,以能够满足受众的需要。
教育面对的是人,人是教育存在的原动力。研究人,认识人的特点及其教育需要,是教育的出发点。普及化高等教育面对的人是多样的,满足最广泛的不同人群和个人的教育需要,以提高他们的社会生存和发展能力,完善他们的人格修养和心智结构,这是普及化高等教育的主要使命。
三、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发展路径
普及化不可能自发实现,普及化发展一定是政府、高校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高等教育普及化进程受到多种因素的约束和影响,需要持续的动力推动和条件支持。为顺利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由初级向中高级阶段发展,未来需要在生源渠道、资源投入和质量保障等多方面积极作为。
(一)积极扩充高等教育生源
生源问题是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必须面对的第一现实问题。一般情况下,我国每年高考人数为1000万人左右,高考招生人数约900万人,全国平均高考录取率接近90%,实际参加高考而未被录取的人只有极少数。近两年,高职院校每年扩招100万学生,高考生源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完成高等教育普及化任务,提高毛入学率,所需要的生源从哪里来?
据统计,2019年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4.8%,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2.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4.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9.5%。由此可见,如果不考虑教育结构的影响,只要教育质量有保证,各级基础教育都是可以保证有足够多的学生进入高等教育的。但是,据测算,尽管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54.4%,但净入学率约为40%,这就是说,实际有60%左右的适龄人口没有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高考录取率反映出来的生源“枯竭”问题又是怎么产生的呢?简而言之,有两个原因需要引起重视:第一,职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的权利非常有限。第二,弱势群体人群和一部分辍学生没有顺利完成中等教育。解决好这两部分人的受教育问题,对扩大普及化高等教育生源是有帮助的。
1.构建更具包容性的高考招生制度
高考改革除了要在考试科目和内容改革、填报志愿方式改革等方面下功夫外,还要根据未来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需要,在开放更多生源,建立能包容更多不同情况考生的高考招生制度。高考招生制度要更有利于促进中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有更多的学生爱学习、有志于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要使各类潜在的高等教育受众不会因中学类别、年龄、背景、身体条件等原因被排除在高校入学选拨之外,进一步打通生源通道,增进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性。
2.提升弱势群体的基础教育质量
在近60%的没有获得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适龄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没有顺利完成中等教育的弱势群体人群。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即便有机会接受基础教育,但因为他们接受的基础教育质量较低,不足以支持他们通过高考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必须注重弱势群体人群的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基础教育的办学水平,让弱势群体学生真正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提高学习能力、适应能力。
3.注重拓展非传统生源
高等教育普及化不单面向适龄人口,而且要面向全社会。普及化高等教育的大门更加开阔,能够满足成年在职人员的高等教育需求。这一部分生源通常被称为“非传统生源”。实际上,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较高的国家,其“非传统生源”的比例往往比较高,有的国家非传统生源比例高达40%以上。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是比较晚近的事情,毛入学率跃升的速度较快,这就意味着尽管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超过50%,但各行各业在职人员中积累的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非常庞大。由于一些体制机制的限制,我国非传统生源接受高等教育的困难较大,受教育成本较高。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应当建构适应非传统生源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让更多的非传统生源能够工读结合,以保障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基本权利。
(二)积极保障高校办学资源
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需要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和更好的教育条件,因此,必然需要更多的办学经费和教育投入,以支持完善校园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育教学设施条件。一般而言,高等教育投入主要来自政府投资、学生缴纳的学杂费、社会资本投资和捐资等渠道。
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以来,几乎所有国家都高度重视发展高等教育,增加政府财政拨款。我国有2700多所普通高校,其中,公办学校2000多所,其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政府财政拨款继续增加的趋势是存在的,但短期内要政府大规模增加高等教育投资,难度较大。就学杂费而言,由于不同家庭对高等教育学杂费的负担能力不同,如果依靠提高学杂费来增加学校办学资金,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民办高校700多所,这些民办高校解决了700多万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应该说,社会资本对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我国高校获得的社会捐资一直呈增长趋势,但增幅有限,总额有限,且主要集中于极少数高水平高校。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需要有筹集办学资金的新思维,需要在政策制度方面打通高校筹资渠道,增加高校财政收入,保障普及化高等教育持续推进所需要的办学资金。第一,应当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社会力量兴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疏通社会资金流入高等教育的渠道。第二,积极探索政企校企合作办学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建高校,或开办教育项目,在减轻政府教育财政压力的同时合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第三,鼓励有资源、有条件的高校在教育资源薄弱地区开设分校,带动当地高等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拓展。第四,进一步完善社会和个人捐资办学制度,完善高校校友捐赠机制,推动高校建立“教育发展基金”。
(三)加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必须注重质量,必须满足受教育者和社会对质量的要求。质量较低,或没有质量,都不符合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的初心。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高校要更加重视教育质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水平。一般而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建设可以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和改善政府保障机制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高等教育,20世纪后期以来,致力于建设五位一体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对促进大众化和普及化高等教育发展有重要意义。健全和改善五位一体的质量保障机制,尤其是适应普及化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应当树立先进的质量观和教育观,完善政府作为利益相关者的治理机制,提高质量保障能力,与此同时,又能维护高校法定的自主办学权,提高高校办学活力。就政府而言,可以运用的政策杠杆很多,比如,评估认证、行政问责、财政项目拨款、招生计划控制等,都可以用于普及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这也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质量保障机制。
2.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与精英化和大众化相比,普及化高等教育的受众面最广,因而社会关注度最高。民众和各种社会组织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兴趣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常常通过联合办学、支持办学和社会舆论等参与高等教育发展,表达社会诉求,监督办学机构运行与质量。社会保障机制多种多样,且相互之间独立发挥作用,难以协调整合。比如,一些研究机构和新闻媒体发布大学排行榜、高等教育排行榜等,营造社会氛围和舆论,以影响高等教育决策和教育评价。一些企事业组织则通过进入高校理事会、董事会,或与高校建立联合办学机构或机制等,参与高等教育发展,把社会各方面的意愿、诉求反映到高校,或者直接参与高等教育过程,包括课程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完善、指导毕业生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对高等教育质量产生影响。对社会保障机制影响高等教育质量,政府和高校都应当引起重视,要进行合理引导,使社会保障机制成为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保驾护航力量。
3.健全高校内部保障机制
高校是普及化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一主体,这里的高校指的是所有高校,不特指哪一类高校。高校内部保障又称“自我保障”,即高校自身建立起一套质量保障体系,以确保自身高等教育质量,并向社会、政府证明教育质量可靠、可信。近年来,应政府要求,高校每年发布教育质量报告,这是一种质量宣示。它意在表明高校内部所建立起来的质量保障体系,包括质量标准、质量评估机构、教学督导机构和各种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都在正常发挥作用,高等教育过程和学生发展质量是值得信赖的。发挥内部质量保障的作用,是高校应对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的必要策略。内部质量保障机制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将政府和社会的质量保障作用在高校完成转化,将内外两种努力结合起来,共同为保证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服务。
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的策略还有很多,需要政府、高校和社会各方加以重视。比如,加强普及化高等教育发展的治理、加强学生的学业和学术指导、提高教师发展的有效性和先进性、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等等,都值得加以利用。我国尚处在高等教育普及化初级阶段,关注和研究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面临的问题,探讨持续健康推进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的战略措施,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助于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向中高级阶段发展。
文章来源:《高等教育评论》2021年第1期,详情请点击https://gjpl.cbpt.cnki.net/WKG/WebPublication/wkTextContent.aspx?navigationContentID=40fab709-ef2d-443c-bfd3-996d2f960711